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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建议

 
作者:民进湛江市委会   发布时间:2022-03-01 10:10:1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就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农村先进文化,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因此,大力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显得尤其重要。
  一、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现状
  我市为加快文化建设,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自2011年以来编制了《湛江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逐步被纳入了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财政预算,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期。但由于人均财政薄弱,农村基础薄弱,文化设施建设任重道远。据统计,全市有自然村11625条,而完成“五有”工作目标仅有781多条,只占全市自然村总量的6.7%,自然村文化设施建设不容乐观。
  二、我市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文化设施建设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瓶颈有待突破。一些基层政府在投入及建设方面还存在等待观望态度,没有执行政策规定“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应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各地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文化设施建设经费只是杯水车薪。
  (二)硬件设施不完善,使用效率低。一是相当部分的自然村文化设施只有场地,没有器具;二是农村大部分公共文化设施陈旧落后;三是文化设施的文化含量低。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设施运作面临瘫痪。我市现有的镇(街道)级、村级文化站都存在着体制没有理顺、运营管理不善的问题,造成了文化设施使用率较低,发挥不了作用。
  (四)村民主体意识不强,建设文化设施成为被动敷衍。由于不重视宣传引导,很多村民把文化设施建设看成是“政绩工程”,缺乏主人翁意识。

  三、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对策
  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应以自然村为主阵地,走“多元投入,创新机制,自主管理,提高效益”之路。
  (一)强化责任,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发展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关键在各级党政领导把基层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市重大工程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四纳入”、“三同步”。同时要因地制宜,以“谁投入,谁受益”的指导思想,形成县级财政投入一点、专项资金补助一点、社会赞助一点、村民集资一点的运作格局。
  (二)创新运营机制,激活使用价值。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应贯彻五个原则:一是资源整合原则,不是所有的文化设施建设必须建新楼,应把撤拼调整后的空置校园校舍、村行政用房等闲置或富余资源使用起来;二是优化环境原则,要把文化设施改造成优雅的生活区域,给村民休闲安逸的生活享受,打造成每条自然村的特色景点、亮点;三是选址立足长远原则,凡是300人以上村庄,应由文化、国土、规划等部门规划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要注意不同文化设施方面的雷同避让、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四是优化设计原则,要把现代文明的理念融入文化设施的建筑设计,文化和建设部门要加大引导和指导的力度;五是综合实用原则,文化设施的使用价值在于聚人脉接地气,设施的使用要与日常的生活结合起来。
  (三)完善自主管理,健全评价制度。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要成为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遗产和乡土民俗特色的主阵地。我市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散落在一些的自然村落,要结合自然村的传统文化积淀、特色,把建设和管理农村文化设施引导到村民最喜爱、最擅长、最自觉的正道上来。在现有的管理形式中,最好的办法还是充分依靠村民自主管理,谁建谁用,谁用谁管,制订责、权、利三位一体的管理架构,健全管理队伍的工作评价制度,让管理人员有劲头、有甜头、有奔头。
  (四)引入市场运作,提高使用效益。实践证明,农村文化设施是文化生活的主阵地,大量的演出团体和文化活动就是在广阔的农村找到市场,得到生存。同时,结合农家乐、乡村旅游等,逐步打造一批如遂溪马六良、东海存亮村等休闲旅游品牌,让每条自然村都各具特色。
  (五)要引导激励,增强村民建设文化设施的主体意识。把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到建设“最美乡村”的高度,成为“最美乡村”评选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抓好示范典型,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利用乡村年例和族群大活动,发动村民集智聚力,把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到像修建宗祠一样重要,作为泽被后世、功德无量的工程,人人参与,家家支持,真正使乡村生活内容丰富起来、美丽起来、文明起来、和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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